微信丨加入收藏丨我的CIT
主页
会员服务
  • 会员活动
  • 年度论坛
  • 专业培训
  • 专题沙龙
  • “云”会议
  • High Tea
  • 进出口关务实战操作系列
  • 会员专享
  • 案例分享
  • 资讯月刊
  • 易通关
  • 政策法规库
  • 下载中心
  • 活动课件
  • 资讯月刊
云会议
咨询服务
  • 关务咨询
  • 方案设计
  • 社会化预归类
企业内训
  • 内训案例
  • 内训产品
  • 内训优势
CITChat
标题:
发布日期:
热门关键字: as
进口商品检验法规
主页 > 会员服务 > 会员专享 > 政策法规库 > 检验检疫 > 进口检验 > 进口商品检验法规 >
  • 海关事务
  • 通关监管
    • 海关通关综合法规
    • 通关申报法规
    • 报关单位与报关员综合管理
    • 海关便捷通关制度法规
    • 暂时进出境法规
    • 进出口货物转关法规
  • 关税综合法规
    • 关税综合法规
    • 减免税法规
  • 海关估价法规
    • 海关估价法规
    • 海关归类法规
  • 加工贸易
    • 加工贸易管理综合法规
    • 加工贸易审批制度法规
    •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管理法规
    • 加工贸易货物单耗核定法规
    • 加工贸易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法规
    • 加工贸易异地加工外发加工法规
    • 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法规
    • 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法规
    • 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管理法规
  • 分类管理
    • 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法规
  • 特殊区域
    •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法规
  • 综合法规
    • 海关事务综合法规
  • 检验检疫
  • 进口检验
    • 进口商品检验法规
  • 出口检验
    • 出口商品检验法规
    • 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法规
  • 认证管理
    • 进出口商品认证法规
    • 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法规
  • 动植物检疫
    • 动植物检疫综合法规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管理和检疫范围法规
    • 动植物进境检疫法规
    • 动植物出境检疫法规
    • 动植物检疫审批法规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封识、标志法规
  • 综合法规
    •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综合法规
    • 报检管理法规
    • 进出口商品抽查与复验法规
    • 商检行政处罚法规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法规
  • 对外贸易
  • 外汇管理
    • 对外贸易与外汇管理综合法规
    • 进口付汇管理法规
    • 出口收汇管理法规
    • 境内机构外汇帐户管理法规
    • 对外贸易国际收支申报与信贷调查法规
    • 报关单联网核查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法规
    • 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管理法规
    •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 外汇行政处罚法规报关单联网核查法规
  • 贸易法规
    • 货物贸易禁止法规
    • 货物贸易限制法规
    • 货物自动进口法规
    • 服务贸易法规
    • 技术进出口法规
  • 原产地
    • 海关
    • 商检
  • 知识产权
    • 对外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法规
    •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法规
    • 权利人向海关申请保护措施法规
    • 海关对侵权的处理法规
  • 产业政策
    • 纺织品
    • 药品药材
    • 食品
    • 化妆品
    • 化工化学品
    • 机电产品
    • 旧机电产品
    • 玩具、家具、轻工
    • 车辆船舶飞机
    • 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
    • 快件展品货样广告品
    • 烟酒珠宝奢侈品
  • 间接税
  • 出口退税
    • 出口退税行政处罚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综合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的单证备案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及受理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的核算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计划管理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项目)范围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企业范围法规
  • 出口退税
    • 出口退税行政处罚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综合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的单证备案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及受理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的核算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计划管理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项目)范围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企业范围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
  • 营业税
    • 营业税
  • 消费税
    • 消费税
  • 综合法规
    • 综合法规
1354240698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全面启用进口

时间:2012-11-30 09:58 来源:质检总局 作者:CIT CLUB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全面启用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密钥的公告》(2012年第61号公告)
 
 

2012年第61号

 

关于全面启用进口废物原料

装运前检验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密钥的公告

 

中国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PSI 系统”)自2005年正式运行以来,为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业务规范化发展及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进一步配合中国电子检验检疫的全面推进,加强对国外供货商申请装运前检验工作的服务和管理,解决国外供货商账号泄露、身份被假冒、缺失防抵赖凭证等问题,提升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工作,实现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国家质检总局将于2012年7月1日起,全面启用装运前检验电子密钥(CA KEY)。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已注册国外供货商应自行通过互联网凭电子密钥进入PSI 系统(网址:psi.cnca.cn)提交装运前检验申请(以下简称“报检”)。对国外供货商装运前检验报检用的第一个电子密钥不收取供货商的任何费用,此类电子密钥由总局直接邮寄或委托国外供货商所在地的指定装运前检验机构发放。

二、对装运前检验年度报检超过400批次的国外供货商,可申请多个报检电子密钥,并以400批次为递增单位申请报检电子密钥数量。申请人可向PSI运营单位申请电子密钥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国外供货商应妥善保存与保护电子密钥。一旦发生丢失或人为损坏,国外供货商可联系PSI系统运营单位补发并支付相关费用。

四、对24家指定装运前检验机构工作人员及签约检验人员各发放一个电子密钥。各装运前检验机构应对登记在PSI系统中的各种工作人员和签约检验人员进行一次清理,配合作好领取及启用电子密钥的相关工作。

五、国家质检总局自2012年 5月上旬启动PSI 系统电子密钥应用试运行,自2012年7月1日正式全面启用电子密钥应用。届时国外供货商报检装运前检验将必须使用电子密钥,停止使用密码登陆报检方式和委托装运前检验机构代理录入报检信息。

六、注册国外供货商应认真查阅核对本企业出口到中国大陆地区的废物原料到岸检验信息,发现不法企业冒用本企业名义向中国大陆地区出口废物原料的,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诉。国家质检总局将协助企业对申诉信息进行核查,经查实确为他人冒用国外供货商名义向中国大陆地区出口废物原料的,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关于规范进口废物原料境外供货企业申请装运前检验的公告》(总局公告2007年第164号)废止。

 

装运前检验电子密钥(CA KEY)客服联系方式:

运维电话:0086-10-65994138、0086-400-668-4166;

运维传真:0086-10-65994137;

运维电子邮箱:psiservice@cncai.cn、psiservice@cncait.com.cn;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联系人:陈国东

联系电话:0086-10-65994168-8602;

传真:0086-10-65994123;

电子邮箱:chengd@cnca.gov.cn。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 CIT Club 公众号
  • 关于我们
  • FAQ
  • 会员评价
  • 合作机会
  • 赞助商
  • 专业培训讲师
  • 会议演讲嘉宾
  • 联系
  • 联系我们
  • 使用条款
  • 信息保护条款
  • 订阅《CIT Club》
  • 通过此处订阅我们的邮件,了解我们的最新情况,请输入您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Copyright © 2005-2024 CIT Club 版权所有 沪ICP备07504679号

Tel:021-5187 5588 Fax:021-6130 3787 Email:operation@citclu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