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丨加入收藏丨我的CIT
主页
会员服务
  • 会员活动
  • 年度论坛
  • 专业培训
  • 专题沙龙
  • “云”会议
  • High Tea
  • 进出口关务实战操作系列
  • 会员专享
  • 案例分享
  • 资讯月刊
  • 易通关
  • 政策法规库
  • 下载中心
  • 活动课件
  • 资讯月刊
云会议
咨询服务
  • 关务咨询
  • 方案设计
  • 社会化预归类
企业内训
  • 内训案例
  • 内训产品
  • 内训优势
CITChat
标题:
发布日期:
热门关键字: as
出口收汇管理法规
主页 > 会员服务 > 会员专享 > 政策法规库 > 对外贸易 > 外汇管理 > 出口收汇管理法规 >
  • 海关事务
  • 通关监管
    • 海关通关综合法规
    • 通关申报法规
    • 报关单位与报关员综合管理
    • 海关便捷通关制度法规
    • 暂时进出境法规
    • 进出口货物转关法规
  • 关税综合法规
    • 关税综合法规
    • 减免税法规
  • 海关估价法规
    • 海关估价法规
    • 海关归类法规
  • 加工贸易
    • 加工贸易管理综合法规
    • 加工贸易审批制度法规
    • 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与核销管理法规
    • 加工贸易货物单耗核定法规
    • 加工贸易货物跨关区深加工结转法规
    • 加工贸易异地加工外发加工法规
    • 加工贸易货物内销法规
    • 加工贸易企业联网监管法规
    • 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管理法规
  • 分类管理
    • 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法规
  • 特殊区域
    •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法规
  • 综合法规
    • 海关事务综合法规
  • 检验检疫
  • 进口检验
    • 进口商品检验法规
  • 出口检验
    • 出口商品检验法规
    • 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类法规
  • 认证管理
    • 进出口商品认证法规
    • 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法规
  • 动植物检疫
    • 动植物检疫综合法规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管理和检疫范围法规
    • 动植物进境检疫法规
    • 动植物出境检疫法规
    • 动植物检疫审批法规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封识、标志法规
  • 综合法规
    •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综合法规
    • 报检管理法规
    • 进出口商品抽查与复验法规
    • 商检行政处罚法规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法规
  • 对外贸易
  • 外汇管理
    • 对外贸易与外汇管理综合法规
    • 进口付汇管理法规
    • 出口收汇管理法规
    • 境内机构外汇帐户管理法规
    • 对外贸易国际收支申报与信贷调查法规
    • 报关单联网核查法规
    • 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法规
    • 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管理法规
    •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 外汇行政处罚法规报关单联网核查法规
  • 贸易法规
    • 货物贸易禁止法规
    • 货物贸易限制法规
    • 货物自动进口法规
    • 服务贸易法规
    • 技术进出口法规
  • 原产地
    • 海关
    • 商检
  • 知识产权
    • 对外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法规
    •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法规
    • 权利人向海关申请保护措施法规
    • 海关对侵权的处理法规
  • 产业政策
    • 纺织品
    • 药品药材
    • 食品
    • 化妆品
    • 化工化学品
    • 机电产品
    • 旧机电产品
    • 玩具、家具、轻工
    • 车辆船舶飞机
    • 濒危珍贵野生动植物
    • 快件展品货样广告品
    • 烟酒珠宝奢侈品
  • 间接税
  • 出口退税
    • 出口退税行政处罚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综合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的单证备案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及受理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的核算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计划管理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项目)范围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企业范围法规
  • 出口退税
    • 出口退税行政处罚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综合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权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核、审批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后的单证备案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及受理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的核算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计划管理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货物(项目)范围法规
    • 出口货物退(免)税企业范围法规
  • 增值税
    • 增值税
  • 营业税
    • 营业税
  • 消费税
    • 消费税
  • 综合法规
    • 综合法规
1354245070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关于货物贸易外

时间:2012-11-30 11:11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 作者:CIT CLUB

为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决定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江苏、山东、湖北、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大连、青岛地区试点。现公告如下:
    一、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方式
    试点期间,试点地区试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见附件,以下简称试点法规),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试点地区外汇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数据,定期比对、评估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便利合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对存在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必要时实施现场核查。
    二、对试点地区企业实施动态分类管理
    试点地区外汇局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合规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A类企业进口付汇单证简化,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何一种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直接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银行办理收付汇审核手续相应简化。对B、C类企业在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管。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实施电子数据核查,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须经外汇局逐笔登记后办理。
    试点地区外汇局结合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遵守试点法规情况,动态调整分类结果。A类企业违反外汇管理法规将被降级为B类或C类,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守法合规经营的,监管期届满后可升级为A类。
    三、简化出口退税凭证
    试点期间,试点地区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局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四、调整出口报关流程
    试点期间,试点地区企业出口报关仍按现行规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全国推广后,海关总署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
    五、加强部门联合监管
    试点地区企业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自律管理,自觉守法经营。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数据共享;完善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跨境资金流动;严厉打击骗税、走私等违法行为。
    本公告涉及有关外汇管理、出口退税、出口报关等具体事宜,由相关部门另行规定。试点期间,其他法规与本公告相抵触的,试点地区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一:《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
附件二:《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试点指引实施细则》

  • CIT Club 公众号
  • 关于我们
  • FAQ
  • 会员评价
  • 合作机会
  • 赞助商
  • 专业培训讲师
  • 会议演讲嘉宾
  • 联系
  • 联系我们
  • 使用条款
  • 信息保护条款
  • 订阅《CIT Club》
  • 通过此处订阅我们的邮件,了解我们的最新情况,请输入您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Copyright © 2005-2024 CIT Club 版权所有 沪ICP备07504679号

Tel:021-5187 5588 Fax:021-6130 3787 Email:operation@citclu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