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设备出口调试再进口
- 我司想把国内使用的一台包装机送到国外总部做调试,调试结束后再进口到我司在广东的工厂。 请问有什么贸易上面需要注意的,可以这样操作吗? 出口用什么贸易方式比较好?
- 提问者:PERFETTI时间:05-14解决时间:2012-05-14 03:18
- 回答 共 1 条
- 您好,就您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建议按“暂时进出货物2600”的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在使用该贸易方式的时候,需要注意必须在海关审批的担保期(视主管海关审核而定,如六个月)内返还。进出境口岸建议为同一海关,出境前在海关备案设备的详细资料(品名、型号、序列号等),以备进境时海关查验之需。
以上为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感谢您的参与!
- 时间:05-14回答者:Cit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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