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直播--海关225号令《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解析及热点探讨
时间:2015-01-09 15:3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6年来,在促进企业守法自律、提高海关管理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海关业务改革的不断深化,已不能很好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和执法实践需要,特别是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同时与国际海关接轨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为旧《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赋予了新的内涵。
2014年11月论坛中,我们特邀南京海关企管处吴科长就“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简介”这一话题,为企业详细介绍了此办法概况、认定标准及管理原则措施等话题,反响热烈,与会人员普遍关注度高且提出许多疑问。
鉴于海关总署第22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许多企业对此仍有诸多疑惑和不解,例如:企业目前是A类,现想申请双A企业,但已连续三年亏损,是否会因此被拒?我们国家的“AEO认证”是否在其他互认的国家也享受AEO所带来的便利呢?若收发货人是高级认证企业,而委托报关代理或外贸代理是一般认证企业,那么通关只能享受一般认证吗?针对以上种种疑难,我们诚挚邀请南京海关企管处吴科长及上海海关企管处朱科长就12月实施的海关总署第225号令将给企业带来哪些优惠便利、详细解读政策细则、回答企业实施难点等热门话题举办专项宣讲,旨在帮助企业清楚了解海关认证企业相关标准、认证流程及认证后的便利通关措施。
话题涉及:
《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概况介绍
AEO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原则措施
案例分析及热点问题答疑
分享嘉宾:
南京海关企管处 吴科长
上海海关企管处 朱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