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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直播---解析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调整,探讨检验检疫监管制度创新
时间:2015-04-21 13:4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背景: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第145号《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
2015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在《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中明确提出取消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备案管理,保留对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实施检验监管相关措施,包括装运前检验、口岸查验、到货检验以及监督管理,并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和《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2014年版)》整理并更新。
此次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审批并不意味着质检总局淡化对进口旧机电质量安全管理,而是变事前审批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161号令《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
2015年4月1日《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将施行, 旨在进一步降低代理报检企业和报检员的准入门槛,简化备案手续,缩短备案周期,并明确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对报检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和分类管理,并强化行业协会在检验检疫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自贸区八项制度检验检疫创新措施复制推广至上海和全国范围
2014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经过调研、评估和第三方评审,将自贸区八项制度检验检疫创新措施作为可复制、可推广制度上报国务院。其中,前五项将在上海乃至全国范围复制、推广,后三项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复制、推广。
自贸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17条”措施对接浦东新区
2015年1月15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浦东新区联合颁布17项措施,包括优化贸易发展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转型、推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转变检验检疫职能、加强监管部门间协调与合作等五大方面,这些措施不仅是上海自贸区创新制度的简单复制,而是极具针对性和可行性的“为浦东量身定制的”。
为更好地熟悉和了解检验检疫各项新政给企业投资发展和进出口运营带来的优惠与便利,CIT Club商检沟通日特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处官员为企业详细解读新政、答疑解惑。
涉及话题: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4年第145号《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
2015年1月,国家质检总局在《质检总局关于调整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的公告》中明确提出取消对进口旧机电产品实施备案管理,保留对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实施检验监管相关措施,包括装运前检验、口岸查验、到货检验以及监督管理,并对《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和《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2014年版)》整理并更新。
此次取消进口旧机电产品备案审批并不意味着质检总局淡化对进口旧机电质量安全管理,而是变事前审批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第161号令《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
2015年4月1日《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管理办法》将施行, 旨在进一步降低代理报检企业和报检员的准入门槛,简化备案手续,缩短备案周期,并明确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对报检企业实施信用管理和分类管理,并强化行业协会在检验检疫企业管理中的作用。
自贸区八项制度检验检疫创新措施复制推广至上海和全国范围
2014年11月国家质检总局经过调研、评估和第三方评审,将自贸区八项制度检验检疫创新措施作为可复制、可推广制度上报国务院。其中,前五项将在上海乃至全国范围复制、推广,后三项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复制、推广。
自贸区检验检疫制度创新“17条”措施对接浦东新区
2015年1月15日,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浦东新区联合颁布17项措施,包括优化贸易发展环境、促进产业结构转型、推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转变检验检疫职能、加强监管部门间协调与合作等五大方面,这些措施不仅是上海自贸区创新制度的简单复制,而是极具针对性和可行性的“为浦东量身定制的”。
为更好地熟悉和了解检验检疫各项新政给企业投资发展和进出口运营带来的优惠与便利,CIT Club商检沟通日特邀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监管处官员为企业详细解读新政、答疑解惑。
涉及话题:
- 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新政解析和答疑
- 调整旧机电产品进口监管的关键点
- 进口旧机电产品取消备案审批带来的便利和影响
- 企业旧机电进口的后续管理和风险控制
- 解析报检企业监督管理新政及企业信用与分类管理办法
- 自贸区八项检验检疫创新措施区外推广后企业优惠与便利及操作疑难解析
- 第三方检验
- 全球维修
- 生物材料制品
- 中转货物原产地
- 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
- 进口货物预检
- 检验检疫分线监督
- 动植物产品检疫审批。
- 自贸区检验检疫对接浦东新区创新“17条”措施解析与企业关务环境优化
- 2015年法检目录调整企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