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2009年成品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
时间:2012-02-15 17:13 来源:CIT Club 作者:CIT Club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60号 2009年成品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 |
2008-08-26 16:07 文章来源:商务部外贸司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承诺,现公布2009年成品油非国营贸易进口 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依据、申请程序。凡符合条件的成品油进口单位均可通过商务部授权的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机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机构向商务部报送申 请材料。各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机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机构应于2008年10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商务部,并同时抄送中国五 矿化工进出口商会。 附件:2009年成品油非国营贸易企业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依据和申请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