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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
时间:2012-02-15 17:48 来源:CIT Club 作者:CIT Club
商务部公告2009年第4号 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 |
2009-01-23 09:05 文章来源:商务部外贸司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商务部公告《2009年化肥关税配额进口总量、分配原则和申请程序》(2008年第81号),现公布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分配情况。 2009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365万吨。其中,尿素330万吨,磷酸二铵690万吨,复合肥345万吨。 凡获得化肥关税配额的单位(见附表),自公告之日起即可办理有关进口证明。凡国营贸易配额须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中注明“国营贸易”,非国营贸易配额须在《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中注明“非国营贸易”。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